关于对市政协委员2017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01-29
来源:驻马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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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驻办文〔20177
 
关于对市政协委员2017年度履职情况
考核的通知
 
市政协机关各委室、各县区政协、全体委员:
为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驻马店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对市政协委员2017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政协第四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考核内容
委员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民主监督、培训,提出提案、意见、反映社情民意、扶贫帮困、岗位建功立业等履职活动。(具体内容请见《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层上,以事实为依据,并充分听取委员所在专委会或所住县区政协、工作单位的意见。具体程序是:
(一)委员个人自评。委员总结回顾个人工作,填写《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该表可到政协驻马店市委员会网站通知栏查询和下载)。
(二)市政协各专委会或县区政协初评。2018110日前,各专委会或县区政协会同市政协委员联络室,依据委员填写内容和平时掌握情况,对本专委会所联系委员或住本县区委员履职情况作出评价,签署意见,将初评结果和《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一并报市政协委员联络室
(三)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120,市政协委员联络室将初评结果汇总并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拟定考核结果。
(四)主席会议审定。125日前将考核领导小组拟定考核结果报主席会议审定。
(五)考核结果通报。召开四届二次全会时,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委员进行表彰,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委员进行约谈。
四、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委员总数的12%,原则上不超过60;副处级及以上党内领导干部不定考核等次,不占优秀等次比例。
五、考核等次确定标准
(一)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委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
2、热爱政协工作,认真履行委员职责。自觉贯彻执行市政协全体会议及常委会会议的决定和决议;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专题协商、民主监督、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各项会议和活动,参加会议(活动)应到90%以上;按时完成政协全会、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自觉维护政协形象。
3、密切联系本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诉求。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本年度至少独立(或是第一提案人)提交一件高质量的提案和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贫济困、慈善捐赠等活动,在社会上较大影响。
5、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具有下列情形3条及以上者,应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因自身工作引发信访案件和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2、年内未提交一件提案或社情民意者。
3委员缺席市政协全体会议或专题学习培训班者,常务委员年内缺席市政协常委会会议1次或请假2次及以上者。
4、在公开场所(包括微信群、朋友圈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者。
5、不服从组织管理,不加入市政协委员微信群者或不填报、上交《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者。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委员年度履职考核工作,成立委员年度履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谢凤鸣任组长,市政协秘书长李家平任副组长,市政协各委室主任任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市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张芳任办公室主任。
七、相关要求
(一)委员要正确对待、积极参与年度履职考核工作,认真填写《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并按时上报。
(二)考核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掌握考核工作进展,推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委室各县区政协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委员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四)委员反映社情民意情况请予市政协办公室联系查询,委员出席会议、参加培训情况请予市政协委员联络室联系查询,委员提案情况请予市政协提案委联系查询。
人:苏新华
联系电话:2600820 13939610829
附件:《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
 
 
政协驻马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18
 

 

附件
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
2017年度)
姓名
 
性别
 
党派
 
所在专委会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类别
项 目
数量
    容(题目)
参加学习活动情况
参加政协集中学习培训
   
 
参加专委会学习活动
 
 
参加学习交流
活动
 
以委员名义发表文章
 
参加政协会议情况
参加市政协全会
 
参加大会发言
 
参加市政协常委会会议
 
参加协商座谈会
 
参加专委会会议
 
参加调研视察情况
参加政协组织调研活动
 
参加政协组织视察活动
 
自行开展调研
 
持证视察
 
参与民主监督情况
参加民主监督
 
参与市县区行风评议
 
 
撰写政协提案情况
个人提案
个人提案立案
联名提案
联名提案立案
反映社情民意情况
反映社情民意
 
被政协和有关部门采用
 
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参加“三下乡”活动
 
参与帮扶贫困村
扶持资金
帮助困难家庭
捐款捐物合计
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入学
资助资金合计
完成本职工作情况
 
市政协专委会或县(区)政协
意 见
 
考核领导小组
意 见
 
 
 
                                                        
主席会议审定
意 见
 
 
 
                                                        
 
1.委员履职情况由委员本人如实填写。“数量”栏填写对应履职项目完成的次数、件数等,“内容”栏填写履职的具体情况,如学习内容、调研内容、提案题目等,“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填写主要工作成绩、受表彰奖励和遵纪守法情况。
2.委员参加的各项活动内容市政协将进行审核,填写要实事求是、客观实在。
3.2018110前,请将该表填写完整后寄交委员所在专委会,驻县区委员交所在县区政协办公室。
注:在表格中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纸张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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