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方面
4月10日,我市人大建议和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后,参会领导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渊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通知》上当即作出批示:
迅速落实办理。随后,又多次过问办理进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提高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促进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抓紧、抓实、抓好。同时,明确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房国卫分管此项工作,并成立了市公安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令部,由警令部督查督办科具体负责,建立台帐,明确办理时间节点,全程跟踪督办,各相关承办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具体办理。
二、制度建设方面
市公安局对承办的39件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梳理、分类后,组织政治部、保障部及治安、交警、犯罪侦查、法制、消防等相关具体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责任人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王明威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和郭渊副市长重要批示精神。随后,下发了《关于落实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对办理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同时,确定提案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协调、督导、落实每一件提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督查督办工作规范,落实分类交办、现场调研、审核把关、沟通反馈等办理制度。在办理过程中,要求各承办单位实行“开门办案”、“现场办案”等,办理结果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市公安局分管或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对于一些涉及民生的重要事项,提交市局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微信交流等方式,积极与政协委员逐一沟通、反馈信息,逐一征求、签署意见,市局警令部还安排专人随机对个别提案人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是否与承办单位反馈一致,增强办理透明度,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
三、办理质量方面
截至6月10日,我局承办的39件提案已全部办结、回复,比规定时间提前了一个月。
一是符合法律、法规等,公安机关能够独立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解决。如办理第176号提案“关于巩固创文成果,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的提案,我们采取了十项措施,一是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整治,二是开展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三是开展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专项整治,四是积极参与治理渣土车专项行动,五是开展农用车货车闯禁区专项整治,六是开展夜查酒驾毒驾专项整治,七是开展机动车违法集中清理行动,八是开展大宣传大曝光活动,九是开展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十是持续开展文明交通体验和义务交通纠章活动。如第256号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工作”的提案,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组织住建、房管、公安、安监、电力、燃气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逐小区开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六个一律”措施。同时,发动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安监办等力量,对辖区小区开展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督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还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曝光典型小区火灾案例,剖析火灾原因和事故教训。如第181号“关于优化置地大道和乐山路交叉口红绿灯设置”的提案,经组织专家实地勘查,该路口呈潮汐式通行现象,平峰和高峰通行的人流、车流差别显著,我们对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分为高峰期、平峰期来配时。目前,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的分段配时大大减缓了交通拥堵压力,保障了道路畅通。
二是一些提案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需要时间,需要按照规定、程序逐步解决。如办理的第277号提案“关于补充市直监管场所警力不足的建议”,因国家党政机关改革,按照要求,所有人员调整、提拔、调动均冻结,只有解冻后,才能根据需求,按照规定和程序调整增加民警,以缓解监管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第72号提案“充分挖掘城区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科学规范设置停车泊位,并按照城区道路的实际通行状况和通行流量来科学组织调研,然后向市政府、市财政局报告年度预算,待批复后施划停车泊位。对设置不合理、挤占道路资源、影响道路通行的停车泊位予以取消,保障道路畅通,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关于群众关注的违法停车问题,一方面我们责成辖区派出所加大巡逻查处力度,并利用铁骑大队的机动灵活性处置各类违停机动车及其他道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我们从科技要警力,在市区设置违停抓拍电子警察10处。我们将再建20处,建成后基本上可以有效震慑、遏制主要道路易堵路段的机动车违法随意停车问题。
三是一些提案不符合工作实际,无法落实,但我们创造条件变通解决。如办理第182号提案“有关在通达路上设交通道口的建议”,爱克CBD北门口和吴庄安置房处距乐山路和通达路交叉口不足130米,不适合拆除中央护栏设置通道。如果设置通道将会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无序交叉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为此,我们在路口设置了左转带调头标志,方便车辆通行。第171号提案“关于有效解决市区内个别路段拥堵问题的建议”,经实地勘查,目前在文娱二巷和金俊街交叉口到置地大道在高峰时段的禁行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如取消禁行,将会加剧该路段的交通拥堵,并对师生的人生安全造成危险隐患。该路口西距正阳路不足200米,不适合设置交通信号灯。我们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已责成辖区派出所及交警支队铁骑大队选派业务能力强、身体素质好的民警加强路口高峰期的纠章力度,形成交通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同时,在该路口施划斑马线、黄闪警示灯和提示标牌。
四是具有前瞻性但需要进一步论证实施的提案,在与提案人积极沟通的同时,积极调研,主动开展工作。如办理第177号提案关于“城市主干道设置左转待转区的建议”,由于驻马店市城市道路规划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道路路口狭窄,绝大多数路口不符合设置左转弯待转区。根据市区道路修建情况,联合住建、规划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在市区符合施划左转弯待转区的路口进行规划,最大限度的来改善驻马店市区的道路通行问题,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五是个别提案非公安机关一家之责,但主动联系,积极办理。如办理的第313号“关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的提案”,目前,我市在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问题属空白,我市没有出台宠物(犬只)管理相应的规定,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撑,没有明确宠物饲养(犬只)管理的主管部门、管理职责、执法依据。公安部门只负责被宠物(犬只)咬伤的警情处置工作。
四、年度创新经验方面
一是倒排工期。对所有提案内容逐一调研、会商,明确工作责任、办理进度和时间节点,针对所提意见逐一办理、落实;
二是定期开会。对于存在困难一时难以解决,或者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由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落实;
三是挂牌督办。对于重点提案,进行市局挂牌督办,按照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严格管理。
四是亮牌警示。与办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工作进度和节点,加强督导检查,不能按时完成的,进行黄牌警告;逾期仍不能有效推进的,亮红牌,全局通报批评。
五是电话回访。警令部安排专人随机对个别提案人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是否与承办单位反馈一致,增强办理透明度,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2018年,市公安局共接到政协提案39件,其中主办32件,协办7件,其内容主要涉及治安、交通管理,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一个月办结、回复完毕,委员满意率为100%。6月19日,市政府予以全市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