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号: 417
提 案 者: 邢继伟
案 由: 将业主自治管理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范畴
督办领导:王秋霞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委员意见:
1、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建立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机构。2、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社区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权属,建设和完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3、对于条件成熟的小区,帮助成立业主委员会。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尚不成熟的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时为业主委员会补位。
落实情况: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均已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在《关于进一步提升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意见》中,明确了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职责: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抓好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办事机构;把物业管理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考核内容,制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落实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推行“三位一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辖区内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有序交接。2、2019年8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现意见》,以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出了要求。3、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是建议中心城区各街道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根据街区、楼栋等情况灵活组建网格党支部、楼(栋)院党小组,推动党的组织、活动、作用在社区全覆盖,消除党建“空白点”。
提 案 号: 46
提 案 者: 徐 琳
案 由: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督办领导:李万顺
主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市城管局
委员意见: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优先对物流园区、会展中心、高档宾馆酒店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规划建设,其次对居民小区进行规划建设。在城建规划、道路建设时,合理布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成本,在中心城区内形成充电网络。2、政府牵头,统一建设。为保障建设质量及后续经营可持续,建议政府选择具有新能源规划建设及经营资质的国企协助规划、统一建设运营。3、把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维护纳入城市管理。
落实情况:
1、自然资源局在新修定的《驻马店城市规划技术规范(2020)》第六节中增加:“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住宅机动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为不低于10%;大型公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为不低于15%。每2000 辆电动汽车应配套一座公共充换电站。”2、2020年5月启动编制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加油加气站充电桩专项规划》,目前,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已编制完成,拟上专委会、规委会审议。
提 案 号: 164
提 案 者: 张大成 田 娥
案 由: 以驻马店农业学校为基础,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全国重点院校
督办领导:李万顺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委员意见:
1、将驻马店农业学校更名为河南农产品加工学院。2、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将驻马店农业学校晋升为专科特色职业技术学院。一是引入企业集团或高校注资,成立股份制性质的民办公助,或者国有民助的高职院校河南农产品加工学院;二是政府牵线搭桥,借势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建设,依托农校与有关高校联姻,组建河南农产品加工学院。3、将驻马店农业学校并入黄淮学院,成立黄淮学院二级学院黄淮学院农产品加工学院。
落实情况:
1、安排专人多次到省教育厅进行汇报,目前已取得省教育厅的支持。2、组织相关负责人,到禹州等地进行考察,借鉴外地市成功的高等学校申办经验,形成报告,呈送市政府主要领导。3、2020年5月29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 支持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驻马店市筹建以农产品加工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这为我市再筹建申办一所高职院校提供了难得机遇。4、计划依托农业学校资源,以新建高校的名义,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提出高校设置申请,并争取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
提 案 号: 114
提 案 者: 农工党驻马店市委
案 由: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督导领导:郑玉林
主办单位:市卫健体委
委员意见: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应急物质保障储备力度和应急物质保障体系建设。2、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3、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平战结合的市传染病医院建设进度,尽早投入使用。4、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5、充实巩固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6、提高市民公共卫生服务意识。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增强全民健康意识。
落实情况:
1、加大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力度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会同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牵头建设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100%。2、及时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开展143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3、加快推进市公共临床救治中心建设,投资7亿元的第七人民医院已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传染病医院建设和核酸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应急处置水平,并将市、县级疾控中心P2实验室建设纳入市定惠民工程,目前全市10个县级疾控中心PCR实验室项目已于九月底全部建成并具备核酸检测能力。4、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和远程诊疗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做好医疗废弃物管理。5、充实巩固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会同市委编办做好编制保障。6、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提 案 号: 17
提 案 者: 王振伟 杜 萍 赵 伟
案 由: 关于将农村改厕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建议
督办领导:郑玉林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委员意见:
1、抓实三项基础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二是因村因户做到科学规划并严格执行农村改厕的技术标准,三是注重对乡村管理和施工人员培训,同时加强监督。2、严控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厕具质量,二是严格施工监管,三是严格工程验收。3、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多部门、各乡镇(街道)协同配合的领导机制,二是成立技术指导组、成立督导组并完善考评机制,三是完善管护机制,配齐人员设备,建立长效机制。4、统筹省市县乡资金保障,做好群众自筹工作,争取中央奖补资金。
落实情况:
1、抓基础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二是科学规划精准改厕,三是因地制宜,选择模式。2、严把关键环节。一是加强技术培训,二是管控厕具质量,三是加强施工监管。3、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二是严格督导考评,三是建立管护机制。4、加大资金投入。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截止目前,共争取中央财政“整村推进”资金11387.946万元和省改厕奖补资金10202万元。二是保障市级资金。除省每户补贴200元外,市级财政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已列支专项资金10841万元,各县区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按照200-500元/户的标准对改厕工作进行补贴。三是用活社会资金。群众自发投入200-300元用于改厕。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号召专业种植大户购买抽粪车、建设储粪池,有效地调动了社会资金的积极性,形成了多方投资共同参与的局面。
提 案 号: 231
提 案 者: 市政协提案委
案 由: 关于建设有机农业强市的建议
督办领导:郑玉林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委员意见:
1、制定出台《驻马店市有机农业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着力完善,不断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做好示范引领。2、以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建设一批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有机农业园区,不断推进和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3、制定和完善我市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地方标准,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的战略合作。4、加快建设一批以有机深度体验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目的地,积极建设品牌集群,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落实情况:
1、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市场管理的良好氛围,从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推进农业标准化,确保源头安全。全市共查明蔬菜、果类等30个地标产品资源,新认证登记“三品一标”产品36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229个,年增长达到10%以上。3、加强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安全。全市成立了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9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站,为农产品检测奠定了物质基础。全年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4344个,抽样样品合格率100%。4、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我市所有县区都能够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5、由于有机农业条件所限,加大了我市有机农业发展的难度。建议加强政府对有机农业的引导和支持,结合资源和产业特色,分类指导,重点发展与区域主导产业相匹配的有机产业;加强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建设一批产业强、产品精的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有机农庄(场);以示范基地、有机农庄(场)为试点,探索和实践新模式。
提 案 号: 59
提 案 者: 刘文超 赵 岩 丁文辉
案 由: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督办领导:张新领
主办单位:市文广旅局
委员意见: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3、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资体制。4、完善人才政策,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5、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氛围。6、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大对群众文化活动的培训力度,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局面。
落实情况:
1、我市建成了国际会展中心、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杨靖宇将军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馆,全市173个乡镇(街道)、253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西平县成功创建为河南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心城区建成了30座城市书房,2019年度我市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成绩位居全省中游,在全省进行典型发言。2、连年举办了“天中杯”黄河戏剧大赛、“天中之声”新年音乐会、春节民间艺术展演、元宵灯谜大会、少儿春晚、“国乐飘香”民乐演奏会、非遗展演等,多数活动已成为我市乃至周边地区知名群众文化活动品牌。3、谋划了新建驻马店市文化馆、驻马店市图书馆、驻马店市博物馆建设项目,已完成了初步选址和项目可研,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国债资金,推动我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市政府已批准同意将原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市文明大道中段)改建为驻马店市图书馆临时馆,并且已与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洽谈对接,拿出了改建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争取2021年上半年完成投用。
提 案 号: 149
提 案 者: 吴卫东
案 由: 关于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的建议
督办领导:张新领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委员意见:
1、政府要加大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探索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新途径,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政府采取相应定额补助的基础上,引导乡村能人组织村民管护。3、现行体制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生产主体倾斜。4、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省、市、县三级6:2:2的分担比例。市县财政要按规定及时落实支出责任,足额保障负担的建设资金,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指标收益作为加大投入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2、解决重建轻管问题。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第一道工序,及早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的投入,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根据《驻马店市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着重摸清本地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灌溉用电价格较高农田的底数,农业灌溉用电设施中的低压供电设施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要纳入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规划,逐年改造,符合标准后交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护,未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暂由村级组织代管;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农业灌溉机井及低压供电设施长期良性运行。
提 案 号: 408
提 案 者: 关秋芝
案 由: 推进淮河流域生态修复及保护的建议
督办领导:刘艳丽
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委员意见:
1、流域内县乡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坚持整体思维,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及保护 。2、将淮河生态廊道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范畴。3、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构建以森林公园为主体,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体系,融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落实情况:
1、成立由陈星书记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等二十多家市直部门和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驻马店市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编制完成了《驻马店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市水利部门加大对淮河流域已批水保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开展巡河活动和河道清洁活动,全面禁止河道及周边采砂行为。3、市生态环境局投入资金150万,用于5个国控、省控断面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道两侧安装隔离设施,并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规范排污口和污口档案。4、正阳县编制了《驻马店市正阳县淮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已经省级初评。5、林业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善生态廊道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正阳县淮河省级湿地公园和确山县淮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任务。6、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为淮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提 案 号: 253
提 案 者: 民进驻马店市委
案 由: 关于设立驻马店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提案
督办领导:刘艳丽
主办单位:市科协
委员意见:
建议设立“驻马店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并在每年9月份的全国科普日期间,对当年在全国、全省科创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少年及对应的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届评出10名左右获奖者,在颁发获奖证书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落实情况:
1、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与我省设立该奖项的平顶山、漯河、焦作等科协联系,了解他们设立奖项的具体操作流程,资金来源等项内容。由于他们设立该奖项早,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受限制,本级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列入预算用于开展工作。2、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市级党委和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我市2020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已在2020年3月份申报结束。市科协将按照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办公室要求申报2021年市级党委和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待省委批复后,方可设立该奖项。
提 案 号: 407
提 案 者: 赵 伟 梁 丽
案 由: 关于对我市门店发放充值卡进行监管的提案
督办领导:李家平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委员意见:
1、公安、商务和税务等职能部门要对发卡进行备案、开具税费征收证明,实现全流程监管。2、预收资金进行适度余额限制、开设专用存管账户,同时建立预付卡风险保证金机制,为购买单用途卡的用户提供商业保险。3、建立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商务等部门的综合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
落实情况:
1、在办理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过程中,参考“驻马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查看备案企业是否列入联合惩戒名单,从备案入口加强对规模发卡企业的管理,保障备案信息的真实性。2、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预付资金存管比例要求,规模发卡企业预付资金余额存管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加强预收资金管理。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3、全面落实“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三项制度,加强对规模发卡企业的检查督促,重点查看“三项制度”公示情况、服务人员掌握情况、企业发卡台账建立情况。4、加强诚信建设。要求规模发卡企业作出公开承诺,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驻马店”网上公示,已公示信用承诺书信息8条。5、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摸底调查。2020年7月,开展预付卡行业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发卡行为。6、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市长热线发布预付费式消费警示、提示、案例60余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风险,提高防范意识。
(曹蔚华 焦明建 冯建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