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上蔡县政协提案办理从“向谁提由谁办、谁分管谁负责、谁负责谁督办”的思路出发,采取“四办一公开”措施,扎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当面交办。政协全会结束后,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于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出席会议,对各承办单位提出提案办理时限和要求;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明确办理任务,压实办理责任。
二、领导领办。结合全县民生热点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全会立案的155件提案中遴选出16件重点提案,经县政协党组研究,印发《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提请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动领办,其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领衔办理,改变了过去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案的做法,为提案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督查督办。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示范带动其他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落实督办责任,督促指导承办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办理工作。县委书记刘军民对今年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请领衔督办县领导及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提升办理质量,确保委员建议落实。二是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把提案办理纳入县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列出督查清单,全程督查办理,把承办单位办理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加分或扣分重要依据。三是县政协各位副主席分包调研,现场督查,根据办理情况,召开提案办理推进会、专题协商座谈会等,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不断推进提案办理。
四、集体审办。为避免提案办理以往存在的的“重答复、轻落实”“为办理而办理”现象,建立分层次提案办理质量评价体系。领办领导审查评价:提案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根据提案办理情况,形成办理答复,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后,报领办县领导进行审查评价。界别组集体审查评价:领办领导签批后的办理答复报提案委员所在的界别组进行集体审查研判,对评价通不过者要求退回重办。委员群众审查评价:组织政协委员和群众对集体审查评价不通过者进行专题视察,开展协商办理,直至集体审查评价通过。政协党组审查评价:县政协党组对各方通过后的办理答复再次研判,并组织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开展提案办理满意度评议,之后呈送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一改往年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被满意”现象。
五、结果公开。提案办理完成后,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协通过微信群通报、电视台通告等多种形式,将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上蔡县政协通过“四办一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办理规范有序,提升了提案工作质量,提高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和履职荣誉感,增强了职能部门责任感,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上蔡县政协)